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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的通知(闽工办〔2016〕21号)
2021-03-08 浏览量:1502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搭建职工发明创造平台,展示职工创新成果,促进职工发明成果转化。中华全国总工会、福建省总工会决定在第十四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6·18”)上继续举办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条件

    各单位从地区特点、产业优势及企业需求出发,筛选职工优秀创新成果项目参展,申报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为近年来职工自主创新、原始性发明、也可以是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优秀“五小”创新成果,且市场预期好、投入产出高,可实现技术转让的项目已参加过往届成果展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

(二)项目征集和对接

(1)项目征集。由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产业(系统)工会和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自行负责组织项目征集,指导申报项目的单位于3月5日后登录福建工会网(http//www.fj12351.cn/),点击职工创新申报平台(网页右下角),注册后申报,认真完整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

(2)项目对接。各单位要加强指导,举办形式多样项目洽谈会、推进会等推介活动,促进职工创新成果对接转化,并于5月20日前向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报送对接项目(含企业内部转化)。

    (三)项目参展要求

各设区市总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会工委、省级各产业(系统)工会和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工会工委可推荐劳模创新成果、职工技术创新和“五小”创新优秀成果参展,参展项目应有成果实物可展示。参展项目较多的企业可根据需要申请摊位面积,提出展位设计布置要求。各单位汇总于5月10日前报送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审定参展。具体要求如下:

(1)劳模工作室。在省总工会命名的省级劳模工作室中择优推荐1家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

(2)职工创新成果。从申报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3)“五小”创新成果。从福建省百万职工创新大赛一等奖项目中,遴选出2-5项优秀项目参展。

二、主要活动

    (一)举办职工创新成果展示。展示“五小”创新成果、劳模工作室创新成果和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编印职工创新成果项目册,推介职工优秀创新成果项目。

    (二)表彰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大赛成果。在6·18期间,表彰福建省百万职工“五小”创新成果。

    (三)举办“大国工匠”论坛。邀请全国著名能工巧匠、省内技能大师和台湾杰出技术能手参加“大国工匠”论坛,互相交流切磋,携手推动智能制造和先进制造业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高质量、严标准做好项目征集、推荐、参展及对接项目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二)认真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指导申报项目的发明人或单位认真填报项目,积极寻找投资方,抢抓机遇,充分利用6·18平台,对接新项目、结交新客户、开拓新市场,努力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三)大力宣传。各级工会要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宣传职工发明创新项目、五小创新成果和发明事迹,及时报道发明项目,大力弘扬职工首创精神,促进项目转化。各单位可发明人事迹、本单位好的做法515日前报送至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电子邮箱fjldcz@163.com)。

联系人:蔡明华、高帆,0591-8771360587725243,传真:0591-877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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