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第四期)的通知
2025-10-31 浏览量:79
各环卫基层工会: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工办〔2022〕41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工办〔2023〕94号)精神,第四期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第四期专属活动”)即日起开始报名,本期采取线上渠道申请参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福建省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平台企业工会用户手册》。具体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