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要求,提升全省环卫行业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根据省总工会工作部署,近期,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工会联合会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2024年福建省环卫行业人民调解员培训。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飚,省委政法委原巡视员、现省关工委副主任兼法治委主任陈勇,省工商联会员部二级调研员李用方,福建省调解协会副会长、厦门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福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彭彩红,协会监事长罗福海,副会长王小华,秘书长、工会联合会主席朱连华参加培训会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陈飚副主席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坚定发展信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排除各种干扰,顺应时代发展,勇担责任使命,主动把企业的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抓住机遇,推动企业发展。要抓住历史机遇,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持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勇于担当,履行社会责任。要自觉担负促进共同富裕新的社会责任,在企业内部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全体员工利益共同体,让企业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各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做发展的实干家和新时代的奉献者。四要聚焦自身建设、提升效能,争创中国特色一流商会。要走好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发展之路,在“六有”基础上,对标“四好”“五个一流标准”等目标,发挥协会党组织“把方向、议大事、促落实”作用,完善以商会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治理结构,健全科学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秘书处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中国特色一流商会。五是全面提升调解能力,助力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商会调解基层落实年”活动,夯实商协会调解基础,提升商协会调解活力,有效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特别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矛盾纠纷。
监事长罗福海在动员讲话中强调:人民调解是一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希望各位学员珍惜学习机会,不断提升自身调解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在环卫行业的深入发展,积极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次培训邀请了省委政法委原巡视员、现省关工委副主任兼法治委主任、福建方圆统一律师事务所陈勇律师,围绕《民法典》的新点、亮点、关注点为学员们进行详细解读,陈勇律师从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编纂亮点、着重关注点等方面入手,结合法条和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学习应用民法典的主要原则和方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还邀请福建省调解协会副会长、厦门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福建省一级人民调解员、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嘉莲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彭彩红围绕《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实务》及《调解典型案例分析》,传授调解技巧和方法。
培训课程结束后,学员们普遍反映此次培训涉及的课程和案例都非常贴近实际工作,具有很高的操作运用性,让他们收获颇丰。在未来的调解工作中,他们将秉承学以致用的核心理念,不断深化学习,致力于全面增强自身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调解的崇高使命,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自2018年6月12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调解会员单位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以及维护一线环卫工人权益方面做了大量详实工作,累计化解、调解劳动人事纠纷、欠资欠薪等案件58起,累计案值3770余万元。2023年10月,被国家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调解服务合同纠纷案》被全国工商联评选为“百佳商会调解典型案例”。未来,在省工商联和省总工会的指导支持下,协会将继续履行人民调解委员会“抓前端、治未病”职责,夯实劳动关系治理基础,更好维护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