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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助发展,启航向新程——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普法活动在福州成功举办
2026-05-11 浏览量:19

2026 年 5 月,我们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的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借民法典宣传月契机,进一步深化《民法典》在环卫行业经营用工、服务履约、侵权责任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同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在全行业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5 月 9 日下午,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工会联合会、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法典助发展 启航向新程”专题普法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全省环卫行业企业代表、职工代表30余人现场参与,36家企业线上同步参与学习,普法覆盖面广、行业参与度高。

 

 

2026 年 5 月,我们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的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部署要求,借民法典宣传月契机,进一步深化《民法典》在环卫行业经营用工、服务履约、侵权责任等领域的落地应用,同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在全行业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5 月 9 日下午,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工会联合会、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联合举办“法典助发展 启航向新程”专题普法活动。

本次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全省环卫行业企业代表、职工代表30余人现场参与,36家企业线上同步参与学习,普法覆盖面广、行业参与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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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 8 月 15 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二部法典,《生态环境法典》构建起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顶层法治框架,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进入法典化、规范化、系统化治理新阶段,与《民法典》形成相辅相成、协同适用的法治体系,对环卫行业项目运营、服务履约、固废处置、环境侵权、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方方面面均产生深远影响。

本次活动特邀福州市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中心主任、福建致用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方维忠律师作专题授课。方律师紧扣《民法典》与《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结合环卫行业实操场景,系统解读五大核心内容

一是深度解读《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制度架构、核心条款及施行意义;

二是梳理福建省地方性法规与《生态环境法典》之间的衔接适配、差异比对与适用冲突,明确行业合规适用标准;

三是结合两部法典规定,研判环卫行业迎来的全新发展机遇,涵盖业务边界从传统清扫保洁拓展至全域全链条环境综合服务、经营模式从粗放运维向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服务升级、市场格局从零散无序竞争向规范化集约化整合发展三大方向;

四是客观分析法典实施后,行业在环保达标、固废处置、扬尘管控、生态损害赔偿、服务履约追责等方面面临的合规压力与现实挑战;

五是紧扣《民法典》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及用工相关规定,结合环卫项目招投标、服务合同签订、作业安全事故、第三方侵权、劳务用工管理、违约责任认定、生态环境损害赔付等常见场景,给出可落地、可执行的应对策略与合规实务建议。

 

本次专题普法活动,既是全省环卫行业学习宣贯《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民法典》深入行业、走进企业、融入日常经营管理的一次精准赋能。通过双法典联动解读,有效帮助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吃透新法精神、明晰政策导向、补齐法律短板、厘清权责边界,进一步提升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风险预判和矛盾化解能力。

未来,福建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工会联合会、协会将持续发挥平台引领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活动,引导全省环卫企业自觉以《民法典》为遵循、以《生态环境法典》为准则,树牢法治思维、严守合规底线、抢抓发展机遇、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城乡环境卫生服务品质,为推进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宜居福建贡献环卫行业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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