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第五期)的通知
2026-10-26 浏览量:4
各环卫基层工会: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工办〔2022〕41号)和《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调整<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闽工办〔2023〕94号)精神,现就做好第五期福建省环卫行业职工专属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第五期专属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